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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Blog廣告文>

我覺得寫廣告文沒什麼,
一來格主受益(拿到錢或是免費試用品),
二來可以增加讀者對產品的認識,
只是我看文章會希望要"註明這是廣告文",
而不是偽裝成偶然看到/突然買到/路邊撿到,
這樣一但發現,就會失去信任感,也就不太想繼續收看該blog了.

我的確會因為常看的blog而去購買那些商品,
就算註明是廣告文也照看找買不誤,
甚至直接丟該文章link推薦朋友,
blog行銷對我影響已經超越一般廣告,
因為我相信格主所說出的每一句話不會商業化到隱

惡揚善,
但如果格主明明寫了廣告文又不講,
我就會有被欺騙的感覺.

說實在話,刊登寫廣告文沒什麼不好,
如果格主相信自己推薦的產品,
以不拿人手短的立場去寫出廣告文,
光明磊落,又有什麼不好擺明是廣告文的.

明刀明槍寫在文前,
要看要買隨讀者自便,
把互相信任的模式建立起來,
總比每發一篇文就被質疑的好吧.

我以前待過B2C的公司,
知道有些公司會要求員工或是合作的BLOGER"不要說是廣告",
身為員工為五斗米折腰也就罷了,
BLOGER何必為了蠅頭小利喪失讀者的信任感勒.

<百貨公司>
自從搬家換工作,遠離瞎拼熱點信義區後,
我對逛百貨公司就變得比較意興闌珊,
現在比較近的是南西三越,
櫃點少,動線不佳,態度冷冰的櫃姐也多,讓我很不習慣,
常常帶著信用卡打算狠買一頓,
卻是越逛越滅火,無力的回家.

最近很想買眼影盤,
拿到美人心機的試用品驚為天人,
滿心想著要買,還盤算再帶支唇膏,
興高采烈到了南西三越,
結果資生堂櫃姐態度冷淡可有可無問三答一,
再想想打底的眼影膏太容易積線,
火就這樣被徹底撲熄.

只能說櫃姐實在太貼心了,非常替消費者著想,
在經濟不景氣的年代努力替荷包把關,
阻止我們掏錢出來亂花.
(我上次在paul & joe 也一樣,後來乾脆找代買)

偉哉! 南西三越!

P.S.
一  月:端月。
二  月:花月,杏月。
三  月:桐月,桃月。
四  月:梅月,槐月,清和月。
五  月:蒲月。
六  月:荔月,符月,水月,暑月。
七  月:瓜月,霜月,巧月。
八  月:桂月。
九  月:菊月。
十  月:陽月。
十一月:葭月。
十二月:臘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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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w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